当心马甲上的电子吸烟伤害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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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十多天前,《南方都市报》报道了“奶茶杯”、“可乐杯”、“大黄彩”、“加香棒”等多种一次性电子烟产品悄然兴起,风靡儿童。


该产品外观可爱,包装像零食,吸一口气就能吐出烟雾...这种被称为“气体口香糖”的产品正在未成年人中悄然流行。据红星新闻报道,某知名科普媒体在评价了这款“气体口香糖”后发布了一段视频,提醒人们对这款“儿童电子烟”保持高度警惕。就在十多天前,《南方都市报》还报道了“奶茶杯”、“可乐杯”、“大焕彩”、“加香棒”等多种一次性电子烟产品悄然兴起,风靡儿童。


“奶茶杯”在电商平台依然有售。

经检测发现,这些产品中有电池、雾化器和某种“带有刺激性香味的不明液体”,在结构和气溶胶成分上与电子烟相似。在电子烟被严格管理的当下,这些粗制滥造的假冒电子烟产品打着“清新口气、健康提神”的旗号,以“玫瑰荔枝、柠檬百香果、薄荷、茉莉白桃”等诱人口味,以机器猫、老虎等可爱造型吸引无知未成年人。这些产品精准地踩在了青少年的所有心理特质上:对新鲜事物无止境的好奇,对成人世界无知的模仿,希望自己是同龄人中最酷的,希望在某样东西的幌子下表达自己的叛逆,但对可爱的东西几乎没有抵抗力……以上任何一点都能引发消费欲望。但实际上,这些专门针对未成年人的产品在中国是不允许进入市场的。

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的《电子烟管理办法及电子烟国家标准相关问题解答》,“由于水果、食品饮料等风味型电子烟和不含尼古丁的电子烟对未成年人具有吸引力,容易诱导其吸烟,标准明确规定产品的特征香味不得显示烟草以外的其他香味,并明确要求‘雾化产品应当含有尼古丁’,即不含尼古丁的电子烟产品不得进入市场销售。”《电子烟》国家标准也明确规定,电子烟的雾化物质“不得诱导未成年人,不得使产品的特征香味呈现除烟草以外的其他香味”。

电子烟生产许可证大概有550张,但毕竟电子烟不是高科技产品。据业内专家分析,电子烟企业有上万家,有的没有拿到许可证,有的还没有消化掉原来的化学制剂,就开始生产“茶杯”和“气体口香糖”三种。对于这些“黑心”企业来说,似乎改个名字改个造型就不是电子烟了,就可以逃避监管,堂而皇之地伤害未成年人。这不是精准营销,没有什么创意可言。有的只是再次暴露了电子烟企业的利己主义,再次提醒社会未成年人禁烟形势的严峻性。

解决非法制售电子烟问题,源头监管是关键。应该加强执法力度,不能给“奶茶杯”等非法电子烟可乘之机。另外,市场管理部门要加大打击力度,学校和家长要及时更新知识,让孩子知道三无产品的坏处。抽烟不爽,最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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